一份讓HR滿意的簡歷,可以幫助你獲得面試機會。雖然寫簡歷時,求職者需要做到實事求是,要保證簡歷中的信息真實可信,但是也要注意回避一些不該寫的內容。以下三點,在簡歷中最好不要出現(xiàn),否則可能會讓你與面試機會失之交臂。
簡歷中不要寫這些內容,否則吃虧的是自己
第一,如果求職者本人已經離婚,最好不要在“婚姻狀況”里寫“離異”,可以寫“單身”。求職者可能對此有疑問,為什么婚姻狀況還會影響我找工作呢?雖然按道理講,不論單身、已婚還是離婚,公司是無權干涉的,也不應該把個人的婚姻狀況作為錄用人才的影響因素,但是就目前來看,“離異”的確會給HR留下不好的印象。在不少HR看來,“離婚”就是處理人際關系、處理個人事務失敗的標志,他不會聽你去解釋你為什么離婚,只會給你貼上一個“失敗者”的標簽。因此,即使已經離異,也不要在簡歷中說自己離婚,可以稱自己單身,這也算不上撒謊。
第二,簡歷中不要出現(xiàn)讓人產生誤解的地方。曾經見過一份簡歷,求職者在工作經歷中這樣寫道:“XX年至XX年,在某分公司擔任部門總經理;XX年至XX年,在某分公司擔任部門經理。”這樣的職位變動很容易讓人產生誤解,于是我專門致電這位求職者,他跟我解釋了一番,由于某些原因,從“總經理”到“經理”雖然頭銜聽起來是降級,但不是降職,而是升職。然而大部分情況下,HR并不會一一核實,所以這種簡歷很可能誤導別人,讓HR誤認為求職者因為工作能力不行被降職。
簡歷中不要寫這些內容,否則吃虧的是自己
第三,你目前的具體薪資。如果你目前的薪資比應聘公司低,那就會帶來一個問題:你在談薪的環(huán)節(jié)毫無競爭優(yōu)勢。對方可能會說,我們現(xiàn)在開的工資已經比你之前高了,你還想要什么呢?但是如果你目前的薪資比應聘公司要高,對方會非常懷疑你的應聘動機。就算你的目的很單純,只是想找一份不那么累的工作,愿意主動降薪,對方也會覺得你并不是真心實意想去他們公司,而是覺得你只會暫時待在他們公司,有合適的機會肯定會跳槽走人。
還在寫簡歷找工作的小伙伴,注意不要在簡歷中寫以上內容。否則就是在給自己挖坑,或者讓自己錯過很多面試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