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考編制屬于定向考試,通常在報考階段已經明確考生通過考試后的分配去向,也有部分地區由教育局統一分配,分配規則通常是按照考生所在的區域進行分配。
學校需求影響分配
教師招聘考試是由各地區教育局組織的上崗考試,參加此考試的考生必須持有教師資格證。各地區招聘教師考試屬于職位編制,考試是由相關人事部門依照編制條例和當地教師崗位需求而組織的考試。
報考選擇影響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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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報考教師編制時已經確定將來分配的學校,若考生通過考試,則直接分配在報考時考生所選的崗位;若未通過考試,則無法獲得編制,更無法分配學校,即使進入學校任職也只能通過簽合同的方式。因此,考生在報考時不僅需考慮自己所向往的學校,也應理性評估自己考試成功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