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勞動關系
1、勞動關系,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依法所確立的勞動過程中的權利義務關系。
2、用人單位,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同時。也包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
3、勞動者,是指達到法定年齡,具有勞動能力,以從事某種社會勞動獲得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依據法律或合同的規定,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從事勞動并獲取勞動報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二、屬于勞動關系的情況
1、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法》第一條;“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2、國家通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勞動法》第十條;“國家通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
3、勞動法適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包括外資企業)。《勞動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附:勞動關系的認定
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關系存在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但是想要確定是否屬于勞動關系,還需要有相應的書面的勞動合同才行,也就是說屬于勞動關系的有勞動者和國內的企、事業單位,個體經營戶之間的關系,而且在勞動關系中不管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都是受到勞動法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