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談到勞務派遣工和正式員工有什么不同之前,善世先來介紹一下,勞務派遣工是什么?
勞務派遣是指由勞務派遣公司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公司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又稱人力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雇員租賃。
關于正式員工,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啦,就是指在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下,指員工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從而與用工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各種用工形式、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
由此可見,勞務派遣工與正式員工之間最大的區別在于個人是否與用工單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具體兩者之間的區別如下:
1、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不同
正式員工直接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而派遣工與用工單位之間沒有勞動關系,但與派遣公司之間是有簽訂勞動合同的。
2、簽訂的合同期限不同
一般而言,正式員工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合同有兩種: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按需決定簽訂哪類合同。
而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勞務派遣公司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3、工作地點的不同
據善世了解,正式員工絕大多數都只在有勞動合同的公司工作,但勞務派遣工卻不同,具體在哪里辦公由勞務派遣公司決定。比如某勞務派遣工到A公司工作一段時間,項目完成后A公司不需要人了,該A勞務派遣工可能會被派到有需求的B公司工作。
4、發放工資的主體不同
《勞動合同法》明確了勞務派遣工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而在工資發放上,正式員工的工資是由用工單位單位發放的,而勞務派遣工的工資則是由勞務派遣公司來發放的。
綜上所述,善世認為,勞務派遣員工與正式員工的區別,主要在于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簽訂的合同期限、工作地點以及發放工資主體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