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的簡稱,意思是畢業生畢業時,學校將畢業生推薦給部門用人單位就業,畢業生就業前與學校和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雇傭協議是雇傭關系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達,也相稱于我們工作中的一種保障。該協議可以解決應屆畢業生的戶籍、檔案、五險一金等一系列相關題目。畢業生到工作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協議自動終止。
三方協議一旦簽訂,就意味著大學生的工作基本確定。大學生在簽訂協議時,一定要提前了解用人單位和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我們也可以用一些軟件來調查雇主的背景。一定要了解和協商工作的薪資、職位、錄取前提和要求。
簽訂協議時,一定要留意不要操之過急,以免簽訂協議后后悔,或者由于事先沒有了解情況,從而損害自己的利益。由于勞動合統一旦簽訂,就要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