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是指勞動關系當事人之間在執行勞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過程中,就勞動的權利義務發生分歧而引起的爭議。
二、在工作中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怎么辦?
進城務工人員在工作中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后,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如果協調不成,可以委托富岡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發生哪些事項可以申請勞動爭議?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辭職和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四、發生勞動爭議后想要調解,應向哪些機構請求調解?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一)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二)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三)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