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公積金單位繳費基數調整需要在滿足單位已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開戶)的單位的情況下,按當年度公積金基數調整文件執行;然后單位經辦人員帶齊材料至辦理場所進行業務申請。
辦理條件
已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開戶)的單位;按當年度公積金基數調整文件執行
辦理流程
單位經辦人員帶齊材料至辦理場所進行業務申請→工作人員審核材料→進行業務處理
辦理材料
加蓋公章的《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表》。
溫馨提示:1.公積金中心相關部門每年度(公積金年度: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負責將依據相關文件發布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年度調整通知,以委托銀行網點發放、公積金中心網站公告、郵寄等方式傳送到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2.職工個人基數調整相關規定以公積金中心發文為準,常規一年一次,調整月份從當年度7月開始算起。
3.如單位與中心簽訂《網上業務系統使用協議書》的,單位經辦人可進入中心網站的網上單位業務系統進行基數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