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兵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通知
添加時間:2022-06-21 09: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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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繳存基數標準
各繳存單位應以2021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作為該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新調入和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以入職當月工資收入或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在年度繳存基數調整時,不再重新核定。
二、月繳存額組成及計算方法
月繳存額組成: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由兩部分組成,單位月繳存額與個人月繳存額,兩部分繳存額均存入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單位月繳存額與個人月繳存額均四舍五入到元。
計算方法;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本人2021年度平均工資收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本人2021年度平均工資收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三、2022年繳存基數上下限標準
兵團本級及各分支機構執行駐地標準,詳見管理部通知或咨詢12329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
四、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022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12%(取整數值),單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圍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具體繳存比例。同一單位職工的繳存比例應一致,單位繳存比例和職工繳存比例應一致。
五、調整時間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時間自7月2日起實施,7月31日結束,基數調整每年只能核定一次。
六、公示及審核
為保障職工合法權益,各單位應如實調整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應予以公示;單位當年不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應在本單位內予以公示,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蓋章的《不調整住房公積金基數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