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公積金購房提取指南
添加時間:2022-06-22 15: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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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因購買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辦理條件:
(一)職工或配偶在工作或戶籍所在地購買自住住房;
(二)購買時間在兩年以內。
辦理材料:
(一)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二)申請人本人襄陽市一類銀行卡原件;
(三)是配偶的,提供結婚證原件、配偶身份證原件;
(四)分類資料:
1.購買新建自住住房的,提供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增值稅發票。
2.購買再交易自住住房的,提供過戶后的不動產權證書、契稅和增值稅發票。
3.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提供準購證明文件、購房合同(協議)或不動產權證書、購房款發票。
4.購買拆遷安置住房的,提供拆遷補償安置合同(協議)或所購拆遷安置房不動產權證書、購房款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
5.購買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協議)或不動產權證書、購房款發票。
6.購買拍賣住房的,提供房屋拍賣成交確認書、不動產權證書、購房款發票。
7.在襄陽市行政區劃外購買自住住房的,另需提供購買地戶籍證明或工作證明。
提取金額:
累計提取金額不得大于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辦理流程:
(一)攜帶所需材料到所屬區域公積金中心業務大廳辦理審核手續;
(二)公積金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可現場審核的,當場辦結;對不能現場審核的,自收到提取申請3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