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條件
1、具有本市城鎮(zhèn)常住戶口或有效身份證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曾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但在我市繳存不滿6個月的,如將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轉(zhuǎn)入我市公積金中心,繳存時間可根據(jù)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證明合并計算。
3、申請人必須是購買產(chǎn)權(quán)人或產(chǎn)權(quán)共有人。
4、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首付款(自籌資金)支付比例不低于房屋總價的20%,對商品住宅庫存消化周期為6-12(含)個月的市縣,對已結(jié)清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提高為40%。
5、須與售房單位簽訂購房合同,并辦理了合同登記備案。
6、無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7、具有穩(wěn)定、合法的經(jīng)濟(jì)收入,信用良好,且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每月的還款額度不能超過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50%;主借款人月收入必須超過月還款額。
8、申請貸款時,本人及配偶任何一方的貸款或貸記卡,在近36個月內(nèi)有連續(xù)3期或累計6期以上的逾期記錄或準(zhǔn)貸記卡透支超過180天以上未還記錄的,屬惡意拖欠的,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9、須在購房合同備案后6個月內(nèi),提出貸款申請。
貸款額度
1、在中心城區(qū)(潯陽區(qū)、濂溪區(qū)、開發(fā)區(qū)、八里湖新區(qū)、柴桑區(qū))購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為: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家庭60萬元/戶、夫妻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家庭30萬元/戶。
2、在各縣(市)購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為: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家庭35萬元/戶、夫妻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家庭25萬元/戶。
3、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按借款人及其配偶繳存余額之和的15倍計算,可貸額度計算低于15萬元的,可按15萬元確定。具體可貸額度同時根據(jù)職工所購住房的狀況和價格、個人還款能力和信用狀況等因素綜合確定。
4、繳存職工購買普通自住住房時,實行住房公積金可取可貸政策。即繳存余額保留可貸額度計算基數(shù),超出部分可提取。取、貸總額不超過所購房屋總價。
所需材料
1、本人及配偶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原件。
2、主借款人貸款委貸銀行的一類銀行卡。
3、購房合同(原件及復(fù)印件各一份)。
4、首付款發(fā)票(或收據(jù))。
辦理流程
提供材料→受理審核→銀行簽訂借款合同
辦理時限
申請人所提供的貸款資料齊全的情況下,自正式受理之日起,公積金中心在5個工作日以內(nèi)審批。
其他限制
1、對已使用過2次及以上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暫停發(fā)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
2、1~5年的貸款年利率為2.75%;6~30年的貸款年利率為3.25%。
3、借款人應(yīng)自銀行發(fā)放貸款后的第2個月起,按月償還貸款本息,扣款日為每月20日,逾期加收30%逾期利息。
4、暫停省外繳存職工在本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業(yè)務(wù)。
5、最長貸款期限30年,且不超過抵押房的剩余房齡,借款人的借款期限加實際年齡一般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齡5年。
辦事地點(diǎn)
購房所在公積金網(wǎng)點(diǎn)
咨詢電話
0792-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