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企業緩繳公積金辦理指南
添加時間:2022-06-29 13: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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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階段性支持企業緩繳的辦理須知
根據《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實施成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公積金委辦〔2022〕14號),階段性支持企業緩繳辦理須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及方式
所有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均可申請緩繳,企業可按下列方式申請緩繳:
(一)經企業職代會或工會討論通過(未建立職代會或工會的,經全體職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形成決議,可申請緩繳。
(二)企業確因特殊原因暫無法提供與職工協商的決議,可以承諾方式先行申請緩繳。
以承諾方式申請緩繳的企業,應承諾與職工充分協商,并向成都公積金中心補充提交經職代會、工會討論通過或經全體職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決議。企業應自申請緩繳之日起3個月內且不超過2022年12月31日,向成都公積金中心補充提交決議;未在規定時限內提交的,成都公積金中心將終止企業公積金緩繳。
二、緩繳期限
緩繳期限暫定至2022年12月31日。審批通過后,緩繳從企業提交申請當月開始生效;提交申請當月公積金已匯繳的,從次月生效。
三、申請資料
(一)《受疫情影響企業階段性緩繳公積金申請表》(詳見附件1-1)。
(二)職代會或工會決議(未建立職代會或工會的,由全體職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簽字確認,詳見附件1-2),以承諾方式申請的應在規定時限內補充提交。
(三)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四、申請渠道
企業可通過單位網廳申請緩繳及補繳。需臨柜辦理的,成都公積金中心各服務大廳開設綠色通道專窗受理,無需預約。
五、辦理時限
企業申請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成都公積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六、緩繳期滿后的處理
緩繳期結束,企業應恢復公積金繳存,并及時補繳緩繳的公積金。補繳確有困難的,企業應制定補繳計劃分期補繳。
七、緩繳期間個人繳存業務辦理
(一)辦理方式
緩繳期間,職工個人需繳存公積金的,由企業通過一次性或按月補繳的方式辦理。補繳金額應按企業未繳、緩繳的實際月份數計算。
(二)申請資料
1.網廳辦理:無需提供相關資料。
2.臨柜辦理:
(1)《成都住房公積金補繳登記確認表》(詳見附件1-3);
(2)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三)網廳操作
1.補繳原因選擇“其他”;
2.“備注”欄須填寫“受疫情影響緩繳期間公積金補繳”。
附件:點擊查看
1-1.受疫情影響企業階段性緩繳公積金申請表
1-2.受疫情影響企業階段性緩繳公積金決議書(模板)
1-3.成都住房公積金補繳登記確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