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公積金繳存基數及比例
添加時間:2022-07-05 13: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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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來賓公積金繳存基數為1580元-17394元
2020年來賓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與職工各為5%-12%,自愿繳存人員為10%-24%
根據有關規定,來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現就2020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和下限的有關事項發布通知。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和下限
1.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
根據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不應超過單位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取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來賓市統計部門提供的2019年度來賓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年平均工資為69576元/人,設定2020年度來賓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7394元。
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政發[2020]1號)精神,從2020年3月1日起,來賓市的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580元,相應設定2020年度來賓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教下限為1580元。
3.自愿繳存人員繳存基數
來賓市自愿繳存人員繳存基數上限和下限參照此標準執行。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自愿繳存人員繳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且不得高于24%。
三、注意事項
1.各繳存單位及繳存人要嚴格執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上、下限標準。
2.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主要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單位應如實按照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計提本年度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不得少計少繳,損害職工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