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住房公積金貸款程序
添加時間:2022-07-06 15: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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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
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及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購買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集資建房、經濟適用住房、公有住房)、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均可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貸款程序:
1.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屬購買自住住房的,應當在房屋所有權證頒發之日起一年內向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支機構或受委托銀行提出申請;屬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應當在最終審批文件頒發之日起一年內向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支機構或受委托銀行提出申請;
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支機構對借款人填寫的申請表及所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并作出是否準予貸款的決定。對符合貸款條件的,由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支機構或受委托銀行與借款人簽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并辦理抵押、擔保等有關貸款手續。
3.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手續辦妥后,以轉賬方式將貸款資金劃入售房單位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