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住房公積金每月20日為貸款還款日
添加時間:2022-07-07 13: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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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公積金貸款的還款日是每月20號(節假日順延)。如特殊情況無法正常還款的,將于25號再次發起扣款(節假日順延)。25號仍未按時還款的,將計算逾期費用。
職工如何辦理提前一次性結清貸款?
答:職工在正常還款1期(不含到位期利息)后,如自籌資金提前一次性結清貸款的,只需將還款資金存入還款銀行卡內,本人攜帶身份證前往貸款地公積金中心辦理;如用公積金余額提前一次性結清貸款的,可通過“浙里辦”APP申請辦理。每月20日(遇節假日順延)為貸款還款日,無法辦理。
公積金貸款需提供幾成首付款發票?
答:職工以首套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以二套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在申請貸款時,須提供除可貸額度之外的首付款發票。
異地公積金賬戶如何轉入溫州?
答:職工在溫州公積金中心開設個人賬戶后連續繳存滿6個月,且當前仍為繳存狀態,可在“全國住房公積金”小程序申請將異地已封存的賬戶轉入溫州公積金中心。
具體操作:在微信、支付寶搜索“全國住房公積金”小程序,進入小程序后,在底部菜單欄【服務】中選擇“轉移接續”業務,根據頁面提示錄入相關信息后,點擊“提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