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溫州公積金繳存基數是多少?(繳存上限+下限)
添加時間:2022-07-07 13: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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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繳存工資基數
2022年度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按職工本人2021年1-12月份工資總額除以12計算(工作不滿12個月份的,按實發月份工資總額除以實發月數計算),工資口徑按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的項目確定。其中,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按同級組織、人社、財政部門核定口徑計算。
計算后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高于市統計局公布的溫州市2021年度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勞務派遣)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9403元,以下簡稱“月平均工資”)3倍的(即28209元),按28209元核定;低于2021年市政府發布的單位所在縣(市、區)的最低月工資標準(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洞頭區、甌江口產業集聚區、浙南產業集聚區2280元/月;樂清市、瑞安市2070元/月;永嘉縣、文成縣、平陽縣、泰順縣、蒼南縣、龍港市1840元/月)的,按最低月工資標準核定。
靈活就業繳存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業戶及雇工、自由職業者、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以及因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以個人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應按不低于5642元(月平均工資9403元的60%)、最高不超過28209元(月平均工資9403元的3倍)的范圍自主申報月繳存工資基數。其中,已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且未結清的靈活就業繳存職工,其申報的月繳存工資基數還應不低于其申請貸款時的月繳存工資基數。
二、繳存比例
2022年度,全市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為12%。其中,機關事業單位繳存比例按12%執行,社會團體繳存比例原則上按12%執行,企業、民辦非企業以及其他繳存單位可在5%至12%區間內,自主申報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和單位的繳存比例應當一致。
靈活就業繳存職工在10%至24%之間自主申報繳存比例,參照單位職工繳存的個體工商戶及雇工,單位和職工在5%至12%之間自主申報同一繳存比例,由個體工商戶全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中,已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且未結清的靈活就業繳存職工,其申報的繳存比例還應不低于其申請貸款時的繳存比例。
三、月繳存額計算
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按單位月繳存額與個人月繳存額的合計數確定。具體計算方法為:
單位月繳存額=月繳存工資基數×繳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計算);
個人月繳存額=月繳存工資基數×繳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計算);
職工月繳存額=單位月繳存額+個人月繳存額。
靈活就業繳存職工月繳存額具體計算方法為:
靈活就業繳存職工月繳存額=(月繳存工資基數×繳存比例/2)(元以下四舍五入計算)×2,參照單位職工繳存的個體工商戶及雇工的月繳存額具體計算辦法參照上述單位職工的具體計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