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提取公積金所需材料(15種情形)
添加時間:2022-07-12 11: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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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辦理所有提取業務應當提供的證明材料:
一、身份及婚姻關系證明:
1、本人身份證;
2、已婚的需提供結婚證及配偶身份證,離異的需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或者法院判決(調解)書,銷戶提取的除外;
二、本人I類銀行借記卡。
【專項材料】不同提取業務應當提供的相應證明材料:
一、首套房提取
1、支付購房款專項材料: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不動產權證書》及全額購房發票;購買存量住房的,提供《不動產權證書》、視情況提供契稅證明。
(2)購買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在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內提取的,提供房屋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
(3)職工購買存量房,通過聯網核驗職工購房計稅價格,若聯網核驗失敗或非本市自住房,需補充提供以下證明材料之一:
①房產局檔案科出具《房屋交易稅費繳款通知單》(無需蓋章);
②政務中心稅務窗口出具《房產交易申報單》(加蓋業務專用章);
③《武漢市房屋交易協稅信息單》復印件(無需蓋章);
④房查證明。
2、償還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專項材料:
借款抵押合同、購房合同或者《不動產權證書》或者房查證明;償還住房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的,無需提供專項材料。
3、償還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專項材料:
首次辦理時提供借款抵押合同、加蓋貸款地公積金中心業務章且要素完整的貸款情況證明(寫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證號、貸款金額、貸款起止時間、貸款地公積金中心聯絡人等基本信息)或《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回執。
二、二套房提取
1、支付購房款專項材料:
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不動產權證書》及全額購房發票;購買存量住房的,提供《不動產權證書》、視情況提供契稅證明。
2、償還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專項材料:
首次辦理時提供借款抵押合同、加蓋貸款地公積金中心業務章且要素完整的貸款情況證明(寫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證號、貸款金額、貸款起止時間、貸款地公積金中心聯絡人等基本信息)或《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回執。
三、租房提取專項材料:
除高層次和高技能領軍人才需提供人才認證材料外,其他職工無需提供。
四、其他提取
1、重癥提取專項材料:
重癥患者身份證;市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加蓋醫院診斷證明專用章)、醫保部門的重癥病歷、醫院住院專用收據或者發票;尿毒癥門診透析的,提供尿毒癥透析門診發票;靶向藥物治療的,提供靶向藥物門診發票或者藥房發票。
2、重災提取專項材料:
事故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書》。
3、加裝電梯專項材料:
(1)由建設單位提供項目備案材料:《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單元業主簽字意見表》《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協議書》《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規劃方案聯合審查批準意見書》、增設電梯住宅所有權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或者《不動產權證書》復印件;
(2)由繳存職工提供提取材料:增設電梯住宅的《房屋所有權證》或者《不動產權證書》、實際支付費用的發票或者收據。
4、低保提取專項材料:無。
五、銷戶提取
1、退休專項材料:無
2、出境定居專項材料:戶口注銷證明或者移民簽證(公證翻譯件);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專項材料:無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專項材料:無
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專項材料: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身份證明、結婚證、戶口簿;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為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由其監護人提取,監護人應當提供監護證明及監護人身份證明;《繼承權公證書》或者《人民法院繼承權裁定判決書》。
請注意:所有辦理材料均需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