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公積金單位存繳登記注銷辦理指南
添加時間:2022-07-25 13: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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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公積金單位存繳登記注銷業務辦理指南
一、辦理條件
1.單位發生合并、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注銷登記。
2.逾期不辦理注銷登記手續或原單位、清算組織已滅失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經查證核實后,可直接辦理注銷登記。
二、辦理材料
單位經辦人辦理:
1.《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注銷申請表》
2.單位撤銷、解散或破產的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資料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四、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到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員收到申請材料當場或者規定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辦理機關應在規定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屬于受理范圍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3.審核:辦理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4.辦結
五、辦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備注:節假日除外
延時服務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時間:17:00-17:30
六、辦理費用
不收費
七、咨詢電話
0812-3320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