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和職工: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就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積金中心2022住房公積金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下同)繳存基數和比例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022住房公積金年度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為各5%-12%(取整數值)。繳存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在規定范圍內自主確定具體繳存比例。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自2022年7月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20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21年月平均工資。按照呼和浩特市統計局公布的“2021年呼和浩特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95460元”計算,2022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基數上限不得高于23865元;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自治區最低工資標準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內政辦發[2021]69號)精神,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于以下標準:呼和浩特市四區、和林格爾縣1980元;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托克托縣、清水河縣、武川縣1910元。
自愿繳存者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下限參照執行。
三、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