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繳存單位、職工: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支持推進“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見》(浙建〔2022〕7號)精神,加大對三孩家庭解決基本住房問題的支持力度,現就實施我市三孩家庭住房公積金優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我市三孩家庭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可按家庭當期最高貸款限額上浮20%確定。
二、我市三孩家庭無房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限額按規定額度標準上浮50%確定。
三、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實施。本額度上浮政策與其他住房公積金貸款及提取額度上浮政策不疊加使用。具體細則由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
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