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標準的通知
添加時間:2022-08-02 10: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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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繳存職工:
為更好地滿足繳存職工支付房租需要,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號)精神,經研究,決定調整我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標準,現通知如下:
繳存職工無房產租賃住房的,每年可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每次提取時間需隔12個月。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全額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按每位繳存職工每月600元標準提取,每次提取額按不超過以上標準計算的12個月房租。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執行,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三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