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繳存職工:
為支持繳存職工合理住房需求,促進我市房地產業健康穩定發展,經研究,決定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部分貸款政策,具體通知如下:
一、職工家庭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三元區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雙職工55萬元、單職工40萬元;其他各縣(市)最高貸款額度維持不變,即雙職工50萬元、單職工35萬元。
二、取消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間隔期,職工家庭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含公轉商貼息貸款)結清后,即可申請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實施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貸款”業務,在三明以外地區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三明戶籍職工在三明市購買自住住房的,可以在三明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具體實施辦法授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
四、上述調整政策暫行一年(即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以福建省住房公積金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受理日期為準。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五、本通知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三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