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管理部的工作職責
添加時間:2019-11-22 17: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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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能】: 一、組織公司內部質量管理體系的策劃、實施、監督和評審工作。 二、負責產品認證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按照技術文件編制檢驗標準和檢驗規范;組織實施對原材料、外協件、外購件、自制件的檢驗,以及對產品工序、成品的檢驗,并出具檢測報告。 四、組織公司內部對不合格品的評審,針對質量問題組織制訂糾正、預防和改進措施,并追蹤驗證。 五、負責質量記錄的統籌管理,定期進行質量分析和考核。 六、負責全公司產品的質量檢驗工作。 七、負責計量管理工作,完成計量儀器的定期檢定并做好檢定記錄和標識。 八、負責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控制,確保產品質量滿足規定的要求。 九、參加對供方的評審,參加用戶反饋意見的分析和處理。 十、負責外發合格證(鐵科院、四方所)的申領、保管和發放。 十一、完成公司交辦的臨時任務。 【質量管理部門工作職責】: 第一條參與產品的研究開發及試制。 第二條對產品、原物料、加工品等規格及作業標準,提出改善意見或建議。 第三條制定進料、加工品、成品檢驗標準確實執行。 第四條制定制程檢查標準,并稽核檢查站檢查人員是否確實實施。 第五條質量異常的妥善處理及鑒定報廢品。 第六條檢驗儀器與量規的管理與校正及庫存品的抽驗。 第七條原料供應商,外協加工廠商等交貨質量實績的整理與評價。 第八條督導并協助協作廠商改善質量,建立質量管理制度。 第九條制程巡回檢驗。 第十條制程管理與分析,專案研究并作改善、預防等再發防止措施。 第十一條客戶抱怨案件及銷貨退回的分析、檢查與改善措施。 第十二條資料回饋有關單位。 第十三條執行質量管理日常檢查工作。 第十四條做好質量保證作業。 第十五條研究制訂并執行質量管理教育訓練計劃。 第十六條制定質量管理規定,推行全面質量管理。 第十七條其他有關質量管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