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于代繳住房公積金的問題困擾很多人,有些人不知道能不能代繳住房公積金,找人代繳住房公積金算不算違規的,按照公積金的定義來說,代繳公積金是不符合政策的規,那到底代繳公積金具體情況是怎樣的,下面為大家仔細說明一下。
一、住房公積金代繳流程?
(一)、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手續如下:
(1)到當地財政局資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填報《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資金管理中心按規定對申報單位進行審核并指定住房公積金經辦銀行。
(2)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須附的相關證件: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行政事業單位及其它機構批準設立的批文原件及復印件;2、法人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3、國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長沙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記表后留存二份;單位送交指定的公積金辦理銀行一份,憑此表設立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帳戶和職工個人帳戶;公積金帳戶建立后將每月交一份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表及匯補表交附給公積金辦理銀行。
(二)、單位為新錄用或者新調入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辦理手續如下:
新的正式錄用職工或者新調入及調出職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內到受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手續,并同時為已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的職工辦理帳戶轉移。
二、交多少錢以及如何繳納?
(一)、核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如下:
按職工月均工資總額的10%計繳。(其中單位部分按5%計繳,職工個人部分按5%計繳。)
(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名稱、地址發生變更的,辦理手續如下:
單位名稱、地址發生變理的,原單位應當自發生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并持經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審核的《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變更登記表》到受托銀行辦理相關手續。
(三)、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撤銷、破產或者解散的,辦理手續如下:
單位撤銷、破產或者解散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三十日內持相關證明文件,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辦理注銷登記并自注銷登記辦理完畢之日起二十日內持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審核的《單位住房公積金帳戶注銷登記表》,到受托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續。
代繳公積金其實是可以的,許多單位為員工繳納公積金,公積金貸款買房跟商業貸款比,手續比較麻煩,有時間我們找代理人幫忙辦理,會節約大家不少時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