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勞務外包,通常有分兩種:
人力派遣:甲方找外部人力資源公司發布招聘,自己面試,也明確寫明性質和服務公司,甲方決定是否招聘面試者,最后入職到人力資源公司,實際工作在甲方公司,這種表面是駐場,實際就可以當做甲方公司的人員,只不過叫做“外包編制”。
駐場服務:跟前者不一樣的是,乙方不再是人力資源公司,而是外包服務公司,只不過人員可以駐場到甲方公司進行工作,駐場的時長通常以項目為邊界,也有可能持續到維護期結束。
如果沒有理解錯,勞務外包應該指人力派遣,優勢如下:
待遇差異,對甲方來說節約了不少福利(大企業福利很多,但是很多是落不到外包人員身上);
崗位有流動性高的特征,而正式員工配額在公司有限制,可以規避配額問題;
項目制或者部門有預算就行,甚至不需要麻煩人力部門,可以實現靈活補充、入職也快;
這類工作通常內容重復、學歷較低,人才要求低,避免拉低公司人才隊伍平均水平,不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