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關于勞務糾紛的發生任何人也是不想的,但是卻不難避免,為什么這樣子說呢?作為一家大的企業出現員工與企業之間的糾紛應該不少吧,如果當你遇到糾紛時,你會怎么解決呢?應該找哪些部門處理呢?員工們,你們可要看看這篇文章啦。
一、勞務工與勞務派遣公司發生勞務糾紛怎么辦?
在日常工作,我們會在工資或者合同產生爭議,也是勞務糾紛,當糾紛真正發生我們身上時,我們應該怎么辦呢?首我們與用人單位雙方協商,看看能不能雙方達成共識,如果不能的話只能通過勞動糾紛仲裁來解決。
二、產生勞務糾紛要找誰。
1、可找企業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局或勞動監察大隊或法院。
2、勞動監察大隊的回饋速度比較快,程序簡單,但是執行效力較低,一般涉及工程的勞務糾紛選擇這個比較有效。勞動仲裁的執行效力要高于勞動監察大隊,弱于法院審判,處理時間比勞動監察長;法院審判勞動糾紛執行效力最高,但程序最多時間最長。
三、勞動糾紛的解決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等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四種方式和程序解決其爭議:
1、協商解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務糾紛問題直接進行協商,這不是必經程序,雙方可以協商,也可以不協商,完全出于自愿。
2、申請調解。當事人就已經發生的勞動糾紛向勞動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程序。調解程序也由當事人自愿選擇,調解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樣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仲裁處理。當事人將勞務糾紛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處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訴訟打勞動官司,必須經過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訴訟解決。即我們平常所說的打官司。訴訟程序的啟動是由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的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后啟動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