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用工是中國的企業基本的一種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的,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可替代性的一些工作崗位上實施,但是勞務派遣員工并不是臨時工,它與正式員工享受一樣的待遇,同樣與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只是工作的崗位是哪些具有臨時性、輔助性或可替代性的一些工作崗位而已,下面我們就來看看勞務派遣是不是臨時工的詳細解讀。
一、什么是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一般是在哪些具有臨時性、輔助性或可替代性的一些工作崗位上實施。在《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六條有著明確的規定“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但不少企業在各種類型、各種時長的工作崗位上實施了勞務派遣,甚至在其主的營業務崗位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
二、勞務派遣是臨時工嗎?
1、實行勞務派遣后,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組織簽定《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組織與勞務人員簽定《勞動合同》,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人員簽定《勞務協議》,用人單位與勞動人員之間只有使用關系,沒有聘用合同關系。勞動者與其工作的單位不是勞動關系,而是與另一人才中介等專門單位形成勞動關系,再由該人才機構派到用人單位勞動,用人單位與人才機構簽訂派遣協議。
2、勞務派遣是只是一種用工的形式,不一定都是臨時工的,有的員工也是與派遣公司簽訂長期的或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所以,在法律上說,勞務派遣并不一定是臨時工。還有就是臨時工指在工作場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勞工,通常以日薪計酬。是沒有退休金與每月最低工資的保障。而勞務派遣呢,派遣公司要與派遣工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在派遣員工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這就是最好的區別了。
3、勞務派遣工與臨時工的區別。
1)勞務派遣員工有退休金和最低工資,臨時工是沒有的。
2)勞務派遣員工是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臨時工是企業請來頂替的人。
3)派遣員工的工資也是由派遣公司發的,臨時工的工資是由用人單位企業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