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是現在一種常見的用工方式,但是勞務派遣運員工能夠享受什么樣的福利呢?勞務派遣涉及到勞務派遣員工、用工企業、勞務派遣公司這三個方面,他們的各自職責又是什么樣的呢?今天我們就簡單的了解一下。
首先,我們需要知道什么是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是指具有法定經營資質的人才派遣服務機構與勞動者個人建立勞動關系,從而擁有人才的勞動力使用權并承擔雇主責任,將簽約人員外派至使用單位提供的工作場所從事相關工作,并向被外派的單位收取相關費用的盈利性經營行為。
所以勞務派遣公司與勞動者之間構成了勞動合同關系,勞務派遣公司與用工單位之間形成了合作關系,由此,三方共同構成一個完整的勞動法律關系。
其次,雙方各自的職責是什么,勞務派遣的員工的社保又該由誰繳納呢?
根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8條規定,派遣單位有按照國家規定和派遣協議約定,為派遣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并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也就是說勞務工是有享受社保的權利的,勞務派遣工的社保是由派遣單位繳納。不過在實踐派遣用工的過程中,派遣工的社保是由派遣單位與用工企業協商確定,一般是用工單位出錢,派遣單位辦理社保,不管兩者怎么協商總之派遣勞務工的社保不能少。
勞務派遣公司的職責有:
1、勞務派遣單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
2、派遣單位有義務把用人單位、人力派遣公司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派遣人員。
3、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系的所有事宜
4、負責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動派遣人員檔案。
5、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用人單位工作。
用工企業的職責:
1、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2、支付、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3、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4、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5、用工企業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6、用工企業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