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務派遣的好處
(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是勞務派遣制的一個顯著特征。在我國舊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工人歸單位所有,都是單位的人,工作是終身制,端的是鐵飯碗,人員能進不能出、工人閑置浪費現象很普遍。目前,在我國市場經濟條件下,知識經濟正在興起,工人要流動,“單位人”要變成“社會人”已經是大勢所趨。我國著名勞務學家、中國勞動科學院副院長王通訊教授提出“對工人,不養而用是上上之策。”他說:“如何用工人,現在有三種現象:一是養人用人;二是養人不用人;三是不養人而用人,對用工單位來說‘工人不養而用’是上上之策,追求工人‘為我所用’要比‘為我所有’有利得多。”實行勞務派遣制,使用工單位在工人使用上“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這種新的用人理念得以實現。用工單位只需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一份《勞務派遣協議》,然后由勞務派遣機構把合適人員派到用工單位工作。用工單位只負責對工人的使用,不與工人本人發生任何隸屬關系。應當說,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為特征的勞務派遣制,特別適合于那些非公有制企業、國企改制企業和那些經營發展變化比較快、不同發展階段或不同發展時期對人才需求又不盡相同的單位。
(二)“你用人,我管人”是人才派遣制的又一個顯著特征。人才派遣制的用工模式,實際上形成的是三種關系。也就是以人才派遣機構為中間行為主體,形成的派遣機構與被派遣員工之間的隸屬關系、派遣機構與用工單位之間的合作關系,以及被派遣員工與用工單位之間的工作關系。很顯然,用工單位對人才只管使用和使用中的工作考核,剩下的一切管理工作,包括工資薪酬的發放、社會保險的代收代繳、合同的簽訂、續訂和解除,相關問題和爭議的處理、日常一系列的人事管理等,全部由人才的派遣機構負責。這樣,用工單位用人,派遣機構管人,這種用人模式對用工單位來說省了很多事,減少了大批因管理工作帶來的工作量和相關的麻煩。可以使用工單位的經營管理者能夠更專心于事業的發展和企業的生產經營。
(三)勞務派遣機構“一手托兩家”,更有利于勞務供需雙方的雙向選擇和有關各方責權利的保障。這是勞務派遣制的一個帶有根本性的好處,也是這種用工模式獨特的機制。
國內各地勞務派遣制的實施主要是由各級政府所屬的勞務服務部門發起的,是勞務服務業中的職業介紹的進一步延伸。目前,常規的勞務代理工作,是介于勞務供需雙方關系之外提供的一種勞務服務,是一種局外角色的服務。勞務代理工作延伸為勞務派遣制以后,就發生了質的變化,就變成了一種介入其中的局內角色的行為主體。
首先,有資格進行勞務派遣的機構,必須是經政府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具有法人資質、被特許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機構。作為勞務派遣機構,介于勞務供需雙方中間,一方面要根據用工單位對工人的需求,履行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向用人單位用工單位及時選拔派遣所需的適用工人,并管理好所派遣的工人,確保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相關責、權、利得到有效的保障;另一方面,在對選定的人才實施人才派遣前,要與被派遣人才簽訂勞動合同確立雙方的隸屬關系,確保被派遣員工在派出工作期間相關的責、權、利能夠得到有效的保障。這就是勞務派遣機構有別于其他企業法人所經營的特殊職能。
為經營好這些特殊業務,勞務派遣機構在自己的實際工作中,就要始終堅持“一手托兩家”,顧及好相關各方的責、權、利。通過一系列認真細致的規范運作,贏得勞務供需雙方的認可和歡迎,以良好的社會信譽推動勞務派遣制的良性發展。
應當說,勞務派遣制的這條好處,對往往處于弱勢位置的人才個體來說,更具有特別的意義。當然,處于弱勢位置的有時可能也會是用人單位。避免有可能成為弱勢方的責、權、利受到損害,接受人才派遣制可能是人才供需雙方的一種理想選擇。
在中國加入世貿的新背景下,為適應來自國際和國內日益劇烈的市場競爭的需要,繼續保持或增創企業核心競爭優勢,企業在人力資源方面需要通過有效管理達到以下幾個方面的目標:
1、科學合理地配置員工并制定有效的薪酬政策;
2、通過培訓全面提高員工素質;
3、改革管理模式,最大限度降低人力資源利用成本和風險。
二、勞務派遣的優勢
(一)降低用人成本支出。用工單位在核算派遣人員的總支出時,一是考慮崗位效益,二是以市場價格制定工資標準,三是不需要為被派遣員工額外支付其它計劃外的費用。勞務專用發票可計入用工單位稅前成本開支,綜合核算單位支出成本比在編員工的支出大大降低。
(二)人事管理便捷專業。百略人力資源集團資深人力資源專家認為:用工單位用人不受戶口及學歷限制,平時對派遣員工做出相關的管理規定,使用其才能,按分配的工作任務進行管理、考核。而具體的人事管理工作由百略人力資源集團負責完成。用工單位可以在業務增加時增加人員,在業務減少時減少人員,用人方式十分機動靈活。
(三)減少勞動糾紛。在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指導下,用工單位和百略人力資源集團簽訂《勞務派遣協議》,百略人力資源集團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用工單位與派遣員工只是一種有償使用關系。這樣,用工單位就可避免與派遣員工在人事(勞動)關系上可能出現的勞動糾紛。
(四)解決了用工單位人員的勞動合同問題。當勞務人員因違反規定解除、終止勞務關系等后期工作均由百略人力資源集團處理,避免了用工單位與勞務人員間的勞動爭議。
(五)繳納社會保險優勢。百略人力資源集團有很多合作安置渠道,在安置工人和招工等方面有諸多優勢,百略人力資源集團可以在全國選擇社保費用繳納標準最低的地區繳納。
(六)勞務人員的勞動關系在百略人力資源集團。使其辦理相關證明手續更加方便快捷,避免不必要的請假。使入、離職時各種人事、保險轉移工作更明確。
三、勞務派遣可以有效促進就業
勞務派遣是勞務經濟的一種形式,有利于人力資源開發。從我國的實踐看,勞務派遣促進就業的作用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使流動就業組織化,有利于促進我國農村勞動力向城鎮非農產業有序轉移。到2000年止,我國第一產業從業人員占50.0%,而農村從業人數卻占到全部從業人數的70.1%,就業的城鎮化率嚴重滯后。由于農村人口增長即新增勞動力增長遠快于城鎮,使得農村勞動力向城鎮轉移的任務十分艱巨。
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勞務派遣實現了農村勞動力向城鎮的有序轉移:
一是輸入地有關部門成立勞務派遣機構,將轉移勞動力集中管理起來,包括住宿等問題,以滿足當地對轉移勞動力的需要,如天津的做法;
二是輸出地在輸入地成立勞務派遣機構,有針對性地幫助輸出地勞動力轉移就業,如山東的做法。
跨地區勞務派遣在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方面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是有助于一部分轉移能力不足的勞動力順利實現轉移就業;
二是使跨地區就業更具有確定性,避免了以往勞務輸出中的盲目性;
三是使轉移就業勞動者的權益受到更好的保障。
總之,跨地區勞務派遣使流動就業組織化,有利于促進我國農村勞動力向城鎮非農產業有序轉移。
(二)使靈活就業組織化,有利于解決供需錯位問題,降低風險。以家政服務公司為例,目前,家政服務公司主要有三種類型:
一是婦聯等社會團體開辦的;
二是民營的;
三是街道社區開辦的社區服務中心中。
其中,大量的是中介性質的,即公司收取雙方的中介費、押金,供求雙方進行交易。中介性質的家政服務對三方的風險都比較大,特別是一些小規模的公司,經常發生服務人員或客戶違約的事件。勞務派遣型家政服務公司的出現解決了上述問題。
(三)促進體制內就業機制轉換。勞務派遣在我國的特殊作用之一在于,它被作為一種利用現有資源、把下崗職工、失業人員組織起來進行創業和就業的行動,促進了體制內就業機制的轉換。
(四)提高用工效率,進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率。勞務派遣滿足用工單位需求的微觀功能是它最基本的作用。首先,勞務派遣并不適合所有企業。只有當企業有用工需求,同時有資金實力、能夠租賃得起勞務派遣工時,才會考慮使用勞務派遣用工形式;對于本身沒有用工需求,或者雖然需要人,但本身用工成本比較低的企業,自然不會對勞務派遣產生需求。
總之,勞務派遣是企業的一種正常存在的、有效率的用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