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試用期勞動派遣保證用人單位準確選才。用人單位在試用期間將新員工轉至勞務派遣公司,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試用,免去了由于選拔和測試時產生的誤差風險,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
2、擇地繳納社保,節省企業社保開支。根據勞動法規定,企業需為勞動者投五項保險(企業需負擔500元左右不等),而使用勞務派遣工,可以極大的減少了企業社保支出。
3、減少勞動糾紛,增加企業用工的靈活度和自主權。用人單位和派遣單位簽訂派遣服務協議,勞務公司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用人單位與派遣員工只是一種有償使用關系。這樣用人單位就可避免與派遣員工在人事(勞動)關系上可能出現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