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合同簽訂方不同
派遣工是派遣公司招錄、培訓后派遣過來的,其勞動合同與派遣公司簽訂;如果用人單位將派遣工移交派遣公司,則派遣公司可以將其派遣其他單位或者解除勞動關系。
臨時工是用人單位自己招錄的,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2、勞動保障不同
臨時工通常以日薪計酬,也不像正式的勞工能夠享有退休金與每月最低工資的保障,臨時用工不穩定,隨時有可能被解雇,勞動者權益難以維護;不上保險,出了工傷無人負。
派遣工在尚未派遣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3、工資發放
派遣員工的工資也是由派遣公司發的;
臨時工的工資是由用人單位企業發的。
4、工作保障不同
派遣是勞動者首先受雇于勞務派公司,有勞務派遣公司根據與用人單位協議將勞動者派遣至用人單位,勞動者和派遣公司是合同制的固定的勞動關系。
臨時工是用人單位通過自己的途徑招錄的,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合同解除后即失業,工作很不穩定,沒有工作保障。
5、受益歸責不同
《侵權責任法》規定:“派遣員工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臨時工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則全部由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對于勞動者(派遣員工):
1、更好的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派遣人員的人事關系屬于派遣機構,派遣機構可以督促用工單位規范用人制度和保障職業安全,杜絕拖欠員工工資和社會綜合保險的行為。如果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或者遭受到不公正待遇時,經核實后,派遣機構有責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或用工單位規章制度來維護派遣人員合法權益。
2、"工齡"可以連續計算
派遣人員合同到期后,若不再續簽,其人事關系可由勞務派遣機構代理,保費不間斷連續繳費即“工齡”可以連續計算,勞務派遣機構繼續為勞動者代交社會保險(保險費由勞動者個人出)。
3、提供豐富就業信息資源
勞務派遣機構具有大量的就業信息和更為靈活、廣闊的就業空間,可為勞動者提供更多的就業選擇機會。
4、拓寬、加深畢業生就業新渠道
初出校門的大、中專畢業生,由于缺乏工作經驗,是求職難的主要原因,工作相對不穩定。通過勞務派遣積累工作經驗和社會經驗,可以為今后找到理想的工作打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