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同工同酬在2008年實施的勞動合同法進行了首次規定(其中包括同工同酬,請參見周一的分享),2013年7月1日專門對派遣條款(包括同工同酬)進行了修訂,同工同酬有利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同工同酬的落實卻非常的困難。
同工同酬的概念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于技術和勞動熟練程度相同的勞動者在從事同種工作時,不分性別、年齡、民族、區域等差別,只要提供相同的勞動量,就獲得相同的勞動報酬。同工同酬體現著兩個價值取向:確保貫徹按勞分配這個大原則,即付出了同等的勞動應得到同等的勞動報酬。
為什么勞務派遣同工同酬落實這么難
用人單位的原因
企業使用勞務派遣的目的很簡單,就是降低用工成本。如今各種勞動力成本上升,如果要實現“同工同酬”,將給企業帶來較大的負擔,所以估計企業會“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另外,用人單位一般實行“工資保密制度”,否則就屬于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的行為。迫于以上壓力,加之一般員工基本不可以收集到“同工不同酬”的充分證據,所以很少有派遣員工(包括自招員工在內)向用人單位或派遣單位主張同工同酬的。
勞務派遣工的維權意識
不少勞務派遣員工對新勞動合同法的了解較少,更不深入,很容易被派遣公司和用人單位忽悠,潛意識里就很少想到以“同工必須同酬”來爭取自己的權利。特別是那些從邊遠地區來的派遣員工,由于平時見識比較少,對法規更是知之較少,由于急于想擁有一份工作,即使明知對自己不公平,也容易屈從于這些不平等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