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派遣的形式主要有兩種:
一種是按一定期限租賃人員;
另一種是以完成某個工作項目為準租賃人員。
派遣(租賃)人員的來源:
一是單位現有的人員;
二是委托人才服務機構招聘的人員。其實質系雇員需為勞務公司創造剩余價值,還需為雇主創造剩余價值,實現社會勞工雙重剝削,系國企轉制時用來將部分職工退出整個國企利益分配的手段。
具體的體現不一樣:
1、服務內容有所不同
勞務派遣提供雇主與勞工之間的就業轉介服務,并收取一定數量的就業轉介費用。
人力資源公司的服務內容將比勞務派遣機構豐富得多。除了中介的介紹工作外,人力資源公司的主要業務:勞務派遣、人事代理、招聘外包、社會保障代理等。涉及許可證的項目需要獲得相關的許可證才能運作。
2、不同的法律適用
勞務派遣一般屬于民法的范疇。人力資源公司與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有關。
在就業過程中,人力資源企業需要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職業中介不要求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沒有法律關系保護。
3、不同的收費
人力資源通常向企業收取費用,中介機構一般向求職者收取費用或雙向收費。
勞務派遣公司向需要服務的人收費。例如,公司需要人才。中介向公司推薦求職者以獲得成功的費用,而雇員則在職業介紹所找工作。中介機構向求職者收取費用。
勞務派遣公司是人力資源公司的一個分支,人力資源公司還包括了招聘、培訓、人才測評、社保代理等等很多模塊。一般中小企業在發展初期,都會把部分hr的工作外包給人力資源公司,以此來提高自身的效率,節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