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勞務派遣”和“服務外包”呢?
勞務派遣是人力資源外包中的一種,屬于靈活用工的范疇;而服務外包是把企業的非核心業務外包給其他公司,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把心思放在非核心業務上。二者是有本質區別的,但很多人對勞務派遣與服務外包的概念傻傻分不清楚,本期文章就帶大家一起了解。
1、服務外包是什么?
企業把部分業務外包出去,交給外部團隊去做,把有限的資源集中在公司的核心能力上,這樣的經營管理模式就叫做服務外包。
服務外包是一種較新的經營管理模式,目的在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也為了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和對環境的應變能力。
當公司的業務被外包時,公司只需負責外包費用,不涉及到人員的管理。
當公司同外包公司簽訂完服務外包合同后,就相當于說:“人是你們的,問題都由你們解決”。
2、勞務派遣是什么
勞務派遣又叫做人才派遣或人才租賃,是人力資源外包的一種,是一種由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將該勞動者派遣到實際用工單位工作的特殊用工形式。
勞動合同關系存在于勞務派遣公司與被派遣工人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于派遣員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勞務派遣在本質是法律上的勞動關系和實際的用工、管理的分離。
被派遣工人在用工單位的人事關系是由勞務派遣公司管理(包括簽訂合同、辦理入職手續、上繳保險等),但人員的管理由用工單位負責。
用工單位雖然沒有和被派遣勞動者發生法律上的勞動關系,不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實際負責管理、指揮勞動者。
服務外包與勞務派遣有啥區別?
服務外包雖然和勞務派遣有著本質上的不同,但如果操作不當,是有可能具備勞務派遣的特點,并被認定為“名為外包實為派遣”的。
兩者的相似之處,是勞動者都在為法律上的雇主之外的單位干活。但不同之處在于“管理權”,如何“使用勞動者”是區分兩者不同的關鍵。
現在我們由淺入深地把勞務派遣和服務外包對比一下,
看看具體有什么不同。
1、服務性質不同
對用工單位而言,勞務派遣公司提供的是派遣工;而服務外包提供的卻是針對某個相對獨立項目的全部勞務服務。
2.與勞務提供方的關系不同
在勞務派遣關系中,實際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勞動者之間存在勞務用工關系;在服務外包關系中,發包方與服務人員無直接關系。
3.對勞務提供方的管理權限不同
在勞務派遣關系中,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給勞務派遣勞動者分配工作任務,并監督指揮其完成工作任務;在服務外包關系中,發包方對服務人員無直接管理權限,服務人員接受承包方的工作安排和監督指揮。
4.法律關系不同
項目外包僅是發包方與承包方之間的關系,是民事關系,適用《合同法》;勞務派遣涉及用人單位、用工單位及勞動者三方,適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
5.合同性質不同
在勞動派遣關系中,勞務派遣公司與實際用工單位之間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簽訂勞務派遣協議;
在服務外包關系中,對于合同名稱并無法律特殊要求,其名稱可以是服務外包協議,也可以是承攬合同、委托加工合同、技術開發合同等。服務性質不同,協議性質也完全不同。
6.應用的業務領域不同
實踐中,服務外包一般應用于企業的非核心業務領域,如行政后勤、運輸物流、日常客戶服務、基礎性生產制造等。
這些業務領域無需發包方對工作過程進行直接管理和監控,使用專業化的外包服務提供商,能夠在降低自行運營的成本的同時提高工作效率;
勞務派遣的業務領域可以是企業的非核心業務領域,也可以是核心業務領域,這些業務由于各種原因,需要企業直接對工作人員進行工作安排和工作過程中的指揮監督,而不能或不便有第三方代為行使。
如商業銀行的日常儲蓄業務是銀行的核心業務,由于銀行柜員的工作性質較為特殊,一般不適合進行服務外包,須由銀行直接進行管理,因此只能選擇勞務派遣的用工形式。
7.對外損害賠償的責任承擔不同
在勞務派遣關系中,如勞務派遣勞動者在工作中給第三方造成損害,實際用工單位作為實際用工方,需向第三方承擔賠償責任;
在服務外包關系中,發包方與承包方的員工并不直接發生法律關系,如服務人員在工作中給第三方造成損害,承包單位作為實際用工方,需向第三方承擔賠償責任,發包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8.勞動爭議風險不同
在勞務派遣關系中,如實際用工單位或者勞務派遣公司侵害勞務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實際用工單位均可能需要承擔勞動爭議的法律風險;
在服務外包關系中,由于發包方和服務人員無勞動合同關系也無實際的勞務用工關系,因此發包方不承擔任何勞動爭議風險。
9.經營資質要求不同
在勞務派遣關系中,按照修訂后的《勞動合同法》要求,勞務派遣公司經營勞務派遣業務必須經勞動行政部門行政許可,取得《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在服務外包關系中,對于承包方除國家有特殊資質要求外,承包方不需國家機關特別的行政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