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勞務派遣與勞務分包這兩個十分相似的名詞,想必有許多老板都搞不清楚勞務派遣與勞務分包之間的區別吧?今天稅務經理就來為各位老板講解一下勞務派遣與勞務分包的區別吧~
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又稱為人力派遣,是指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單位支付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勞務派遣最大特點:勞動關系與用工關系相分離。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
勞務外包
勞務分包屬于建筑工程分包范疇,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承包企業即勞務作業發包人將其承包工程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勞務承包企業即勞務承包人完成的活動,勞務分包是以提供勞務為目的的分包,它是承包人內部勞務清包(包人工)的一種形式。
相同之處
實際用工單位或發包單位都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不同之處
1、法律適用不同,勞務派遣適用勞動合同法,勞務分包適用合同法。
2、管理主體不同,勞務派遣中的員工,由用工單位直接管理,勞務分包中的員工由承包方直接管理。
3、合同標的不同:勞務派遣的標的是“人”勞動力,勞務分包的合同標的是“事”,勞務成果。
4、稅收政策適用不同
(1)行業不一樣,勞務派遣是現代服務項下商務輔助服務,建筑勞務分包是建筑服務;
(2)適用稅率/征收率不一樣
一般納稅人:勞務派遣可以全額按6%征稅,也可以差額按5%;建筑勞務分包一般計稅按9%,簡易計稅方法按3%。
小規模納稅人:勞務派遣可以全額3%,也可以差額5%。建筑勞務分包3%征收率。
(3)開具發票
勞務派遣一般計稅方式下,可以全額開具專用發票,差額計稅方式下,差額部分開具普票,其中選擇差額納稅的,向用工單位收取用于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建筑勞務分包不可以差額開票,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
(4)建筑企業接受服務區別
建筑企業接受勞務分包可按規定享受差額政策(預繳差額和簡易計稅交稅差額),接受勞務派遣服務不允許享受差額政策。
(5)印花稅
勞務派遣合同非印花稅應稅憑證,不征收印花稅。
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勞務分包合同需要按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繳納萬分之三的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