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說:獵頭給我介紹了管理工作,對方公司讓我辭職后,再找他們談,我不想裸辭找工作,該怎么辦?
我猜對方公司一定是牛逼哄哄的大廠吧?否則有什么底氣這樣耍大牌!
要知道如今的職場,已經轉變為“人才賣方市場”。即企業和人才的關系,是一種供不應求的關系。
企業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取勝,關鍵在于擁有一支具有創新能力、戰斗能力的人才隊伍。
獵頭能給你介紹管理工作,說明你自身條件還是相當不錯,對方公司非得要求你辭職后才來談,確實有些不近人情。
下面,就這個話題,我個人說幾點自己的看法,僅供大家參考。
除非對方公司給了你明確的offer,否則我不建議你裸辭去談
大家都明白,求職招聘是一種”兩廂情愿“的事情。
你都沒有拿到明確的offer承諾,對方憑什么就非得讓你先做出犧牲呢?這顯然就是一種”霸王條款“啊!
你都還沒有入職,已經遭到了這樣不平等的要求,那么入職后,我想恐怕這類的要求還會更多!
你如果答應了裸辭去談,無非兩種結果:
一是滿足了對方的訴求,相談甚歡,對方公司立即給了你offer,從結果來看,當然是理想的,但誰又能保證呢?
二是盡管你已經裸辭,但是經過后續的溝通,對方公司還覺得你不符合他們的錄用標準,那么你的裸辭就成了失業。那么對方公司會愿意為你的失業負責嗎?
從以上結果來看,裸辭還是風險太大,對方公司這樣的要求屬于損人不利己。換言之,我要是這家公司的HR,我如果決心要你,為何不直接給你offer,讓你吃個定心丸再要求你辭職呢?如果不是這種考慮,我只能說這HR用心險惡啊!似乎完全沒有考慮候選人的個人利益。
既然是獵頭公司出面介紹,那就請獵頭幫你出面斡旋
既然你這個機會是獵頭公司給你出面介紹的,遇到對方公司這樣無理的要求,你完全可以要求獵頭的人出面幫你去斡旋啊!
首先,獵頭是中間人,他的利益就是你們雙方達成了offer,獵頭才可以從中賺得利益。所以對方公司這樣的要求提出來,你當然可以告訴獵頭:如果對方堅持這么做,那你也就不再考慮了。
獵頭一聽,我想肯定也著急了,一定會努力幫你去溝通。
其次,獵頭從一開始介紹時,就應該有責任明確對方公司的各種招聘面試要求。而不是等到你們雙方接觸了,你才知曉這一情況。
畢竟,當獵頭的就應該在各種細節上體現專業性,給候選人提供良好的服務才對。
最后,這事由你直接出面去和對方公司談,萬一對方不愿松口,這事就沒有啥余地了,而獵頭出面溝通,起碼還可以在兩邊協調,可能公司有什么特別的隱情考慮呢?
總之,碰到這樣的情況,你真的不必客氣,應該直接給獵頭提出訴求,明確自己的立場。
這可能是對方公司的一種面試手段
我覺得一般有些人性化思維的公司,都不會提出這樣無理的要求。
所以,不排除對方公司的HR是把這個環節作為了面試要求的一部分。看看你的應激反應如何?
我為什么這么說呢,因為你應聘的這個崗位是個管理崗位,將來需要在公司里負責一個團隊,主持大局,應對各種可能的突發情況。
舉個例子,你這個崗位是做業務管理的,那么如果以后公司的大客戶對你提出了一個無理要求,你是否直接干脆地拒絕人家,把關系鬧僵呢?
我想有能力的管理者一定不會這么做,而是積極去和客戶溝通、協調,爭取改變對方的態度。
那么在這個求職環節上,就是你可以展示自己能力的機會了。
第一是我剛才提到的借助獵頭的作用,這也對應你在公司里將來調動資源的能力。
第二是做好自己的情緒管理,至少在和公司那么接觸的時候不要直接暴露出你的不滿和煩躁,你連一個應聘都管控不好情緒,面對客戶時公司又怎么信任你可以做得很好呢?
第三是解決問題的能力,這才是真正看出一個人能力的時候,如果對方公司堅持這一要求,你又實在不愿意辭職,那么有沒有一個可以比較折中的方案呢?既可以保障自己的利益,又可以讓對方公司考慮接納。
比如你可以提出:自己寫一封辭職信,交到獵頭中間人這邊保管,如果談成了offer,立即將辭職信交給現在公司,如果沒有談成,獵頭再撕毀辭職信。
如果窮盡了溝通手段,對方公司仍堅持要求怎么辦?
假設你已經通過獵頭或者你自己去進行溝通,窮盡了所能想到的一些溝通手段,對方公司仍然執意要求你裸辭怎么辦?
我的建議是:果斷放棄,不要再浪費時間。
因為一家公司完全不考慮意向候選人合理的訴求,說明企業自身骨子里就不怎么尊重人才。
對這樣的公司,真的不去也罷。而且知事可以斷言,這家公司將來的發展也不會好到哪里去!
真正有擔當的大企業,是不會在人才招聘上設置這樣的障礙,自己沒有好處,還容易損害了企業的雇主口碑。
正所謂”天涯何處無芳草“,只要你是個人才,還擔心沒有更好的去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