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職工購買新建商品住房
辦理流程
職工帶齊材料至辦理場所進行提取申請→工作人員進行審核→符合提取條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實時劃轉至職工關聯的銀行借記卡中
提取人員
職工、配偶、同一本戶口簿的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子女配偶)
所需材料
1.身份證件原件(居民身份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購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原件;
3.《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預收購房款或購房款)或契稅完稅證明或《增值稅普通發票》原件(有效期一年)。
4.如購房人不是提取職工本人,提取職工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
5.與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關聯的銀行卡(如尚未辦理關聯或需要變更銀行卡,需提供蘇州大市范圍內工、建、農、中、交、蘇州任一一家銀行發出的本人借記卡)。
友情提示
1.提取額度為相關票據(證明)開出當月的余額扣除按最新工資基數得出的一個月繳存額(不含新職工補貼)。
2.提取次數:一次購房行為只能辦理一次提取;
3.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可由職工本人辦理或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如委托他人代辦的,代辦人應知曉委托人已設置的住房公積金卡密碼,并提供委托書、雙方身份證和委托人指定銀行有效借記卡(已經與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關聯的無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