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1.與單位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并領取工資的人員;
2.離崗學習、病、產假等原因暫未工作,但仍保留工作崗位并由單位支付工資的人員;
3.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的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在崗職工。
二、所需資料
1、《昆明市住房公積金單位開戶申請表》(單位新開戶且首次為職工開設個人賬戶時提供);
2、《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戶開戶回單》(一式二聯)(單位新開戶且首次為職工開設個人賬戶時提供);
3、《昆明市住房公積金職工開戶明細表》(一式二份)(單位新開戶且首次為職工開設個人賬戶時提供);
4、 住房公積金代扣代繳匯總表(一式二份);
5、 招錄文件或勞動合同登記表或調令;
6、工資表(單位新增人員時提供)。
三、辦理流程
在單位開戶完成后,單位經辦人持所需資料到分中心、管理部駐或者受托銀行柜臺為單位職工開設個人公積金賬戶→由分中心、管理部駐點繳存銀行初審柜員打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開戶回單》,并返單位經辦人一聯。
四、受理渠道
分中心、管理部或者受托存銀行柜臺。
五、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1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