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存額度
職工繳存額及單位繳存額實行以元為單位,元以下選擇四舍五入或見分進元方式計算(只能選其中之一)。
根據《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和西寧地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相關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西寧地區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基數由現行的1500元調整為1700元。
繳存比例
職工和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不得高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12%。
為方便繳存單位,今年開始與往年大有不同,開通網廳的各繳存單位進行基數調整時無需再前往業務受理點進行基數審核,可直接在網廳完成基數調整工作。未開通網廳的單位需攜帶本單位2020年1月工資表、加蓋單位公章的《西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積金匯繳清冊》(調整后的)紙質版一式兩份、電子版《月繳存額調整模板》到就近公積金歸集業務受理點申報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