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yè)務名稱:年申報單位網上繳費
業(yè)務內容:
《年申報單位網上申報繳費》
《網上申報繳費權限開通》
適用范圍:園區(qū)已辦理過社會保險(公積金)開戶,并且已經開通網上繳費權限的月申報繳費單位
注意事項:
1、2011年7月1日起,單位應嚴格按照繳費基數(shù)上下限的規(guī)定當月足額繳清當月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2、單位當月尚未發(fā)放本月工資的,應按員工上月工資申報當月繳費基數(shù)。對于首次參保的員工,以其起薪之月工資為繳費基數(shù)。對于請假的員工,以其請假前的月工資申報繳費基數(shù)。
3、繳費基數(shù)上、下限: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shù)上、下限將定期公布。參保員工工資收入超出繳費上限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shù);低于繳費下限的,必須按下限繳納社會保險費。
4、繳費期與合同期關系:單位應按照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時間按月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公積金)和住房公積金。入職和離職時間不足月的,繳費基數(shù)也不得低于下限。
5、年申報單位應當在每月14日(不含14日)前通過網上繳費系統(tǒng)申報新員工的年繳費基數(shù)或變更原已申報的繳費基數(shù)。
6、2011年起結算年度指當年7月1日至下年6月30日。從7月1日起,中心將按照原申報的繳費基數(shù)及新政后員工對應的參保計劃生成當月的扣款計劃,原申報的繳費基數(shù)若低于7月1日后的繳費基數(shù)下限的,則自動按新繳費基數(shù)下限執(zhí)行。
7、單位申報繳費后,需在相應的銀行賬戶上存足足夠的扣款金額,由于扣繳金額不足,當月未扣款成功的,當月作為欠費處理。
8、乙類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中心將把該單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繳費分別傳輸給銀行托收。兩筆金額同時有足夠的資金扣繳時,才能扣繳成功。
9、單位由于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公積金)影響員工社保待遇的,責任由單位承擔。
辦事地點:中心網上繳費客戶端系統(tǒ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