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公積金繳存指南
添加時間:2022-06-29 13: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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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存比例
2021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7%(取整數值)。單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圍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具體繳存比例。
繳存基數
各單位應按照上海市統計局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口徑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并以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該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核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各單位應在核定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后一個月內,將核定情況告知職工本人,以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19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20年月平均工資。2021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以該職工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的當月全月應發工資收入或以其新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2021年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后發放的當月全月應發工資收入或者以其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繳存額度
繳存額度的計算方法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繳存基數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繳存基數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計算方法同上。
繳存證明
單位申請出具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申請范圍: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需要出具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的。
辦理場所: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
辦理所需材料:
a、單位介紹信、單位住房公積金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b、單位當月或上月的《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費繳納通知書》、《上海市(小城鎮)社會保險費繳納通知書》及《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費繳納通知書》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c、填妥并加蓋單位公章、職代會或工會章、上級主管單位公章或董事會章的一聯《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審批表》;
d、單位如有使用派遣職工的,并已委托派遣單位(勞務型公司)為其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請提供派遣職工住房公積金繳納清單(包括序號、姓名、身份證號碼、住房公積金賬號)并加蓋派遣單位公章;
e、無工會組織的單位,需附所有應繳職工的集體簽名名單;
f、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數與社保繳費人數存在差異的,需提供書面說明并附能夠證明差異原因的相關材料;
g、其他材料。
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到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受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15個工作日。
個人申請出具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申請范圍: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的個人。
辦理場所:單位住房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
辦理要件:本人身份證。
辦理流程:個人提供要件材料直接到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進行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即可辦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