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公司怎么繳納增值稅?
添加時間:2022-07-27 15: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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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經濟穩步增長的大環境下,不少企業都通過大量的勞務派遣節約成本。
例如近日沖上熱搜榜的美團,這類企業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員工,那么給這類企業提供大量人才的勞務派遣公司,又應如何繳納增值稅呢?
01
勞務派遣服務兩種繳納增值稅的方式
方法一: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一般計稅方法,稅率6%,計算繳納增值稅。
方法二: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 5%的征收率,按照差額納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政策一:《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第一條規定,勞務派遣服務政策:一般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可以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有關規定,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政策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02
總結
一般計稅方法:銷售額計稅基礎——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銷項額=銷售額×稅率6%
簡易計稅:銷售額計稅基礎——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應交增值稅=銷售額×稅率5%
選擇差額納稅的納稅人,向用工單位收取用于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案例/解析
甲勞務派遣公司當月產生1000萬元銷售額,如何繳納增值稅?
如果用一般計稅方法,按照6%的適用稅率。
計算公式:1000÷(1+6%)×6%=56.60萬元。(如果有進項可以抵扣)如果采用簡易計稅法差額納稅,假設1000萬銷售額的成本大概是550萬,那么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是:(1000萬-550 萬)/1.05 *0.05=21.43萬元。(不能抵扣進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