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勞務派遣人員能否從事檢驗檢測工作并在報告上簽字:
問
我單位的勞務派遣人員僅在我單位執業并已取得相應資質證書的情況下,我單位的勞務派遣人員能否從事檢驗檢測工作并在證書/報告上簽字?
我單位涉及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計量檢定校準;產品質量、食品、藥品的檢驗檢測的工作并取得了相應的資質。
您好!留言收悉,針對您的問題,現答復如下: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檢驗檢測機構用工規定應當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要求。
感謝您對市場監管認可檢則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回復部門: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司
時間:2021-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