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某公司一則招聘公告疑似因“用人歧視”引發網友關注。
網傳圖片顯示,廣西新電力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21年社會招聘公告中,第六項注意事項中的第九條規定,“曾向原單位提出勞動仲裁的人員”不予受理報名或錄用。
4月18日上午,瀟湘晨報致電招聘公告中的咨詢電話,負責招聘的工作人員回應,含有上述規定的公告確為公司所發,目前已撤銷,“原來是有,現在我們牽頭的地方已經撤銷了,所以現在已經沒有這條了,可以正常地報。”
該工作人員稱,具體撤銷日期她也不清楚,因考慮不周現已改正,曾向公司提出過勞動仲裁的社會人員仍可繼續報名。
媒體此前報道,網傳截圖顯示4月14日“廣西電網”微信公號發布了含有上述規定的招聘公告,但該公告已于4月17日被刪除。同日下午,該微信公號又對外發布了一則新的招聘公告,新公告中刪除了上述“曾向原單位提出勞動仲裁的人員不予受理報名或錄用”的規定。律師接受媒體采訪時稱,若用人單位明確載明不招收“曾向原單位提起勞動仲裁的人員”,則違反我國多部法律規定,是公然對勞動者就業歧視,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廣西新電力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15日,注冊資本為1000000萬元人民幣,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450100MA5P0QRCX7,經營范圍包含電力投資、電力供應等,目前的經營狀態為存續(在營、開業、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