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繳存人員繳存比例和繳存額如何確定?
自愿繳存人員繳存比例統一為12%。月繳存額為月繳存基數乘以繳存比例。月繳存基數下限不能低于上年度最低月工資標準,上限不能超過統計部門公布的2019年度平均工資的3倍。以2019年度為例,月繳存額下限為1680元×12%=202元,月繳存額上限為22747元×12%=2730元。
哪些人屬于自愿繳存人員?
?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能力且未達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在南寧就業或居住未在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用人員、自由職業者等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及其他在南寧靈活就業居住的各類人員(含港澳臺人員、符合自治區和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引進政策的海外人才)。
自愿繳存人員開戶需提供哪些材料?
?自愿繳存人員提供身份證原件,屬港澳臺居民的提供港澳臺居民來往通行證或居住證,屬海外人才的提供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外國人工作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