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1 14:53
地質工程師職稱主要是通過評審的方式進行的,符合條件的人員向單位申請,經單位同意向人事局審批,等待人事局公文批示,待通過后單位去人事局調檔案調工資。
有些地區也采用考試方式進行評聘。
地質工程師報考條件:
申報條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助理地質工程師: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學力學生;
2、大專以上或同等學力應屆畢業生并有相關實踐經驗者;
二、地質工程師:
1、已通過助理地質工程師資格認證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力應屆畢業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學力并從事相關工作四年以上者;
4、大專以上或同等學力并從事相關工作五年以上者。
三、高級地質工程師:
1、已通過地質工程師資格認證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力并從事地質工程師相關工作四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學力并從事地質工程師相關工作五年以上者;
4、大專以上或同等學力并從事地質工程師相關工作五年以上者。